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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:今年上半年我国对其他金砖国家进出口值同比增长14.1%,较外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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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2-07-13 12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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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:今年上半年我国对其他金砖国家进出口值同比增长14.1%,较外贸

海关总署数据显示,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9.8万亿元,同比增长9.4%。其中,出口11.14万亿元,增长13.2%;进口8.66万亿元,增长4.8%。

其中,5、6月份外贸增速明显回升。5月份,我国外贸进出口同比增长9.5%,比4月份加快9.4个百分点,6月份增速进一步提高至14.3%。

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、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,今年上半年,中国对其他金砖国家进出口总额1.64万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14.1%,高于中国外贸整体增速4.7个百分点。其中,出口8171.8亿元,增长20.6%;进口8258.2亿元,增长8.3%。具体来说,它具有以下特点:

一是中国对外贸易比重稳步提升。上半年,中国对其他金砖国家进出口总值占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8.3%,比2021年提高0.2个百分点,比2009年提高1.9个百分点。

二是能源产品和农产品进口快速增长。上半年,中国从其他金砖国家进口原油、天然气、煤炭等能源产品2989.8亿元人民币,增长53.3%,占中国从其他金砖国家进口总额的36.2%;进口农产品1854.6亿元,增长15.6%,占比22.5%。

三是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过半,其中新能源产品出口大幅增长。上半年,中国向其他金砖国家出口机电产品4555亿元,增长16.2%,占中国向其他金砖国家出口总额的55.7%。其中,太阳能电池、锂离子电池等新能源产品出口分别增长99.7%和67.3%。同期,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1066.5亿元,增长7.3%。

今年,中国海关成功举办了2022年金砖国家海关局长会议、海关工作组会议、海关执法合作研讨会等一系列主场活动,推动金砖国家海关开展各领域务实合作,相关成果被纳入《金砖国家领导人北京宣言》。具体来说,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:

第一,夯实海关合作的法律基础。积极推动金砖国家海关就签署《金砖国家政府间海关事务合作与行政互助协定》达成一致,这将为金砖国家海关开展行政互助、能力建设和联合执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,共同维护贸易安全和便利。

二是凝聚“智能”合作的共识。秉承“智慧海关、智慧边境、智慧联通”的合作理念,推广金砖国家海关在交换基础设施、监管手段、行政手段等方面的“智能化”实践经验,逐步开展边境管理部门跨境协同治理,推动海关与供应链各方的智能互联和标准对接,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的互联互通。

三是深化海关执法合作。本着“共建、共治、共享”的原则,将建立金砖国家海关执法联络平台和能力建设平台,以促进信息交流和联合行动等领域的合作。通过“智能化”合作赋能海关执法,共同探索大数据分析、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的执法应用,加强应对新技术、新形式走私的海关执法能力,共同构建“金砖国家海关防线”。

四是加强海关能力建设合作。依托厦门金砖国家海关培训中心,与其他金砖国家海关开展横向培训交流,筹备下半年金砖国家海关能力建设战略研讨会,推进海关技术、联合执法、人员培训等合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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